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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发展规划处科室职责

一、发展规划科

1.负责调研、论证及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阶段性规划,组织学校各类发展规划的论证、编制。

2.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编制或修订本单位发展规划,监督规划执行,推动规划落实,完成规划目标。

3.负责协调推动学部建设。加强决策咨询,调研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为学校学科、专业的发展规划提供咨询、评价、论证。

4.负责深化学院考核评价制度改革,修订完善学院考核工作办法,评估学校发展规划落实情况,提出优化资源配置的建议和调整方案。

5.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校校联合、校地联合、校企联合等合作共建工作。

6.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学科建设办公室

1.负责调研制定学校学科发展规划,对规划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和评估。

2.负责开展学科建设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,科学配置学科建设资源,引导学科发展。

3.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各级重点学科的调研、规划、申报、遴选、评估、验收及管理。

4.负责组织开展“双一流”建设工作。

5.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高教研究与质量监评中心

1.负责跟踪分析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形势,研究国家、省高教政策,调研相关高校办学经验,为学校发展提供参考和咨询。

2.负责建设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评估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。

3.负责协调国家、省对学校的教学评估工作。

4.负责调研、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,向学校提供开展第三方评估的建议,并协调实施。

5.负责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、分析及上报工作。

6.负责协助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开展教学督导、教学评价及信息反馈工作。

7.负责《山东农业教育》的编印工作。

8.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